小時候,爸爸買了格林童話、安徒生童話給我,我特別喜歡看,還沒完全認得字,就喜歡一篇篇地看,看得津津有味。我至今還記得安徒生童話裡的《笨漢漢斯》,說鄉下的紳士有三個兒子,大兒子二兒子都很聰明而且有學問,但三兒子沒學問,被哥哥們譏笑,叫他做“笨漢漢斯”。後來國王選女婿,在全國的男人的競爭中,笨漢漢斯脫穎而出,博得公主青睞……
我特別喜歡這個故事,還常常跟同學講這個故事。小時候我一直以為他的名字就叫做“笨漢漢——斯”,我把“漢漢”兩字讀得有輕重音,聽起來很親暱的感覺。
我的同學都很厚道,從未有人糾正過我的讀音,直到長大了,才知道“笨漢“和”漢斯”是兩個詞,才知道兩個字的發音是一樣要用第四音的。於是糾正了。但是每次發音都覺得彆扭,還是覺得“漢漢”要發輕重音,才好聽,才可愛,才像那位淳樸可愛糊塗卻幸運的男孩子笨漢漢——斯……
哈,笨漢漢——斯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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